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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事务部
时间:2020-06-15 15:26 查看:

部门介绍:

 

破产清算是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业务之一。破产清算事务部已形成一支由合伙人为首、资深律师为主、新晋律师为辅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律师具备法律、金融行业工作背景,擅长通过团队协作与专业化服务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2020年度有两个经办案件入选上海破产法庭年度典型案例。

 

业务领域:


公司破产事务、个人破产或者个人债务清理


● 强制清算及破产清算

为陷入公司治理僵局或长期未经营的僵尸企业提供清算及注销服务;为债务人申请破产;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查清被破产企业资产状况、股东是否抽逃出资、高管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等情况,借助管理人和法院的力量,推动资产快速拍卖、变卖实现债权公平受偿。同时,通过破产程序实现认缴资本制下股东加速出资,解决轮候查封无法分配公司资产,以及公司在资不抵债时低价处置资产、对特定主体个别清偿以及隐性恶意转移资产等诸多在单一执行程序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对诚实守信债务人,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合法的债务免除,避免疲于应对各种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更重要的是可以解除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员的被限制高消费,轻松完成二次创业。


● 破产预重整及重整

为暂时陷入困境但拥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提供预重整服务,解决债权人分散无法协调、公司账户及主要财产被查封无法经营的问题,协助债务人与各类债权人达成债务减免、债转股、延期偿还等具有法律效力的重组协议,同时引入战略投资人在前期介入企业预重整程序,为后期进入正式破产重整程序做好准备。代理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的股东、债务人本身以及破产债权人申请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与重整投资人进行磋商,争取各方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涅槃重生。


● 个人破产前辅导

在《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浙江、江苏、山东等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广泛试点的背景下,个人破产全国立法已箭在弦上,众多背负沉重债务可以宣告“个人破产”的诚实债务人,需要获得债务豁免,但亟需“破前辅导”。通过“破前辅导”,帮助债务人准确识别申请个人破产前的雷区,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为即将全面实施的个人破产做好充分准备,从而确保实施后的及时顺利申请,实现人生的再次“轻装上阵”。

 

代表业绩:


◆ 申请上海辛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入选2020年度典型案例)

团队接受债务人的委托后,经核查,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遂主动向上海第三中院主动申请破产清算,但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可能存在出资未到位的情况,及时向债务人充分披露相关法律风险;同时注意到债务人拥有环评审批许可证、注册商标等较大价值的无形资产,并非完全失去继续经营解决债务的可能性。经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申请人充分沟通和协商,考虑到一旦破产清算,债权人的清偿率几乎为零,遂债权人表达了愿意和解的意愿,债务人也有意重新运营该公司。经斡旋,债务人大股东同意向管理人先行垫付10万元,优先支付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欠付款项、管理人报酬、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其他普通债权人则暂不主张。和解协议达成后,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提请法院认可,法院裁定认可了该和解协议并终止了和解程序。【案号:2020沪03破1号】


◆ 申请被执行人上海市工业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入破产程序案件

在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对800余万的债权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因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本执行,代理人认为债务人涉有多起执行案件,负债总额较高,已经超出其偿还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可通过破产清算获得相应款项,故向执行法院申请将该案转入破产程序,之后法院裁定受理我方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目前已经召开了二次债权人管理会议,债权人申报并确认的债权总额为5亿多元。根据管理人核查,债务人名下可供处置的资产为金山区的一处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目前正在进入拍卖流程。


◆ 申请上海一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团队接受债务人的委托后,经核查,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遂主动向上海第三中院主动申请破产清算,依法提交了申请书、资产状况明细表、债权清册、债务清册、职工情况表等材料。之后第三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之后召开的债权人管理会议,确认目前债务人资产为0,确认申报债权550余万,2020年5月26日法院裁定宣告上海一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终结上海一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案号:2019)沪03破96号】


◆ 苏州南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有关案件

朱林俊起诉南门公司股东周新华、张建业、陆忠达,追究三名股东在没有通知债权人的情形下对南门公司进行减资的责任,团队接受委托后,认为债权形成时与上诉人受让该债权时注册资本均为2000万,原债权人、上诉人的信赖利益只以2000万为限,南门公司在减资之前存在增资,因此减资行为并未损害上诉人的信赖利益。并且增资是被上诉人的好意尝试,不能因好意尝试失败,而苛责以更严格的义务,这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此外,法律要求减资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的规定最早形成于注册资本实缴制时期,且直至目前,也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减资未通知的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一审法官采纳了我方核心观点,驳回对方起诉,随后对方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 涵璧湾二期项目资产潜在投资人介入案件

团队接受上海金源盛世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债权人的身份,参与上海青晨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对外寻找青晨置业涵璧湾二期项目潜在投资人。该项目共由五宗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71742.5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0,据上海安亚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0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项目价值约14亿元,目前,本案正在紧锣密鼓的洽谈之中。


◆ 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破产的有关案件

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2日,注册资本为110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因目前资不抵债,且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司目前委托我所进行破前辅导,并对破产预重整、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鉴于中昌海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章被最大债权人控制期间进行了众多个别清偿行为,为挽回损失,目前我所按照以中昌海控的名义向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然后再申请将其关联公司岱山海投合并破产,并以个别清偿为由,请求管理人撤销中昌海投的非法的股权转让行为,将核心资产收回后,引进战略投资者,再申请破产重整。目前该案已经正式受理。


◆ 上海威吾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和解案(本案入选2020年度上海破产法庭典型案例)

本案通过充分调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积极性,通过比较清算状态下的模拟清偿率与破产和解的预计清偿率,推动和解,保留债务人主体资格,维护资产价值。债务人表达了希望以重整或和解方式使公司存续,并积极开展沟通。最后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依据和解协议,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社保、税收债权均全额清偿,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率为55%,执行期为六个月。同年9月22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公司主体资格将得以延续,相关众多执行案件也将一并化解。该案通过破产清算转和解,一方面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维持了债务人资产价值,从而大幅提高债权清偿率,维护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也保住了债务人免于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助力解决“执行难”,通过和解程序,能够一揽子解决近百件执行积案。【案号:2019)沪03破289号】


◆ 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安替比奥先锋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团队接手该项目后,对该项目实施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研判。为实现委托方年底前取得立案受理的目标,瀛东破产团队根据司法实践,制定了“以形式审查标准申请,依实质审查标准听证”的思路,积极与债务人(包括股东)事先沟通,促使债务人(包括其中、外方股东)主动向法院提供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股东关于同意破产清算的决议及书面说明、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职工社保证明等法院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必备材料,终于促使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决定受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对上海安替比奥先锋制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标志着双方虽然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但法院仍确认被申请人已构成具备破产原因的“僵尸企业”,从而可以依企业破产法实现债务清偿和市场退出。


◆ 代表国有上市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合资企业上海中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合资企业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国有控股医药产业集团,主营业务覆盖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全产业链,为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5%的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通过吸收合并原股东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成为控股股东,吸收合并前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未参与过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也未向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派驻过任何高级管理人员,上海中西杀虫服务有限公司现状为“无人员、无场地、无账册”的“三无企业”。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既要配合上海中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又要履行国有资产核销的必要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团队代理律师通过抽丝剥茧、还原历史股权变动情况,说服法院未认定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恶意拖延清算”,从而未作出合资企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同时,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通过各种途径调查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人员安置情况,通过设计历史债权债务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自行完成合资企业的清算。


◆ 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破产与清算案件

黄山市新徽投资有限公司、黄山市悦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新徽天地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徽投资等三家公司)破产重组案件,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上海永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的代理人参与该破产项目。因新徽投资等三家公司资产较为庞杂,且对外拖欠债务金额巨大,存在若干资产尚未被查清的情况,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团队特向管理人申请查阅相关文件及财产线索,包括重大资产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合同情况等等,例如三家公司的房产,包括产权证书、房产未出售/已出售情况、回款情况、历次实缴出资的验资报告或出资缴纳证明文件、已履行、正在履行以及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全部合同等等,并整理出具相应的《调查报告》为当事人能够顺利实现债权提供更强大的保障。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慈溪恒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案件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代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慈溪恒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四例案件均为胜诉,为当事人获取几百万的利益,但在执行过程中恒泰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公司资产体量庞杂,变现难度大,债权人众多,破产程序持续长达几年时间。团队坚持与破产管理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对接,积极申报债权、提供相应财产线索,并就债权的性质与管理人进行若干次的讨论交流,原本在该程序中,计划将本案列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如此将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经过我团队的努力,包括沟通对接、提供相应证据、案例等予以说明,最终以优先债权的形式为当事人获取相应款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 代理上海明力德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债务抵销方式终结破产程序

2019年,明力德公司的某债权人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明力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明力德公司自行应诉,认为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提出异议。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明力德公司存在不能清偿的到期巨额债务为由,最终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并指定上海锦天城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团队代理律师立刻设计、制作应对方案,协助明力德公司做出应对,以避免明力德公司被宣告破产的不良后果。第一,在债权申报阶段,明力德公司面临六亿多的债权。其中明力德公司已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达成执行和解(1.1亿)并顺利履行,经与管理人多次沟通,最终仅确认了破产申请人的普通债权,否决剩余其他债权。第二,债权人针对未申报成功的债权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经与管理人沟通,瀛东破产团队取得系列案件的代理权。目前我所律师团队通过整理证据、积极辩护,成功驳回一例案件,剩余案件仍在密集开庭中。其中股权转让纠纷所涉四案原属3个不同合议庭,为方便查明事实与案件审理,经沟通,现决定合并审理。明力德公司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中,通过刺破公司面纱,将唯一的普通债权人追加为被告并承担连带,长宁法院一审支持了明力德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的裁判后,明力德公司可通过债务抵销方式终结破产程序,保护合法权益与公司的正常运营。


◆ 代表债权人参与义乌市匠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以及参与其股东的“个人债务清理”试点案件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本院根据义乌市匠晟服饰有限公司某债权人的申请,于2020年12月21日裁定受理义乌市匠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瀛东破产团队律师代表债务人的最大债权人上海珑瑗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参与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目前已参加多次债权人会议,并被法院指定为债权委员会的主席。因债务人的股东须加速认缴注册资本,管理人已予以追缴,目前拟对股东进行个人债务清理的试点。团队积极配合管理人,推动债务人的股东进入个人债务清理的程序,并达成了初步和解方案。浙江省各地法院正在开展个人债务清理的试点,为后续施行个人破产积累经验。本案的推进将为个人破产的施行共享自身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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