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2014年4月,2019年12月升格为党总支,下设三个支部,目前共有正式党员65名。在区司法局党委和律师党委领导下,在天目西路街道党工委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主线,牢固树立“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发展”理念,紧紧把握政治方向这个红色引擎,以“党建+思想引领”“党建+法律服务”“党建+人才培养”“党建+文化建设”“党建+公益活动"“党建+侨建工作”为载体,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律所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路径,用红色引擎驱动律所高质发展,实现优秀党建和优质发展双擎驱动、齐头并进。
党总支结构图:
瀛东律所党组织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总支的决议。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律所重要事 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律师,努力完成本律所目标任务。
二、组织所属支部及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建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律所工会、共青团、女律师联谊会、心连新侨友会等群团统战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骨干律师和青年律师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律所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监督党员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所各项制度,不得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氛围。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日常工作一览表
名称 | 时间 | 人员 | 内容 | 要求 |
支部 党员大会 | 每季度一次 | 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吸收群众代表和积极分子列席 |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他重要事项 |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
支部 委员会 | 每月 至少一次 | 支部成员,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党小组长参加 | 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处分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会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 |
党小组会 | 每月召开至少一到两次 | 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吸收群众代表和积极分子列席 | 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 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
党课 | 每半年 至少一次 | 全体党员 | 按照上级党委布置或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组织。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 记录党课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讲人、参加人、记录人、内容 |
专题组织生活会 | 每年 至少一次 | 支委组织生活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 广泛征求对支委会及成员的意见、建议,检查、总结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情况,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批评和自我批评;通报上次组织生活会的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本次组织生活会的整改落实方案 | 记录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内容、每位成员的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及找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
民主评议党员 | 每年一次 | 全体党员 | 在动员部署和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 | 对党员逐个评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提出鉴定意见。评为优秀党员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受组织处理以及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材料应存入本人档案 |
支部规范化建设及 定位创星 | 全年 | 全体党员,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 结合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清单的各项指标开展支部建设。 | 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 |
党支部 工作计划与总结 | 每年一次 | 党支部 | 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及分解计划,并提交上级党组织备案。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 计划、总结具体实在、年度工作计划要结合分类定级、公开承诺等工作,并吸收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可操作性强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和发展党员计划 | 每年一次 | 党支部 | 按上级党委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计划,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专题培训 | 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有专人负责,措施具体 |
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 | 新党员发展每年一次,预备党员转正按转正时间按时进行 | 党支部 |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 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
党费上缴 | 按月上交 | 党支部 | 党支部及时更新党员交纳基数,按要求收缴、上交党费。补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 | 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
党员信息管理 | 每月更新 | 党支部 | 每月及时更新党员异动信息 | 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完整,并及时向异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
党务公开 | 根据公开的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 | 党支部 | 设置固定公开栏或电子触摸屏,将上级党委要求的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疑问 | 公开内容全面,定期、及时更新、方式多样 |
主题党日 | 每月一次 | 党支部 | 每月固定时间,确定主题,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议事、志愿服务活动等 | 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
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评议 | 年底开展 | 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上级党委负责人 | 党支部书记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党员群众进行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群众测评 | 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进行述职 |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一般应定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分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瀛东律所党总支委员岗位职责
一、总支书记职责
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督促党总支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总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工作,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党总支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总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共青团、女律师联谊会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总支副书记职责
党总支副书记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工作,日常分管党建共建及风控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党总支组织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所属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所属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总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总支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所属党支部及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根据本总支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律所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党总支学习、党课教育的计划和建议,经总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及业务知识,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本律所实际,不断拓展新媒体教育方式方法。
4、负责本总支的对外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五、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2、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调查和处理党员违纪案件。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负责律所行风和风控建设,规范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行为,塑造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5、经常向总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六、群工委员职责
群工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工会、共青团、女律师联谊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主要职责有:
1、领导、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3、经常了解工、青、妇等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4、指导群众组织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5、帮助团支部做好团的教育和发展工作,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做好“推优”工作。
七、文体委员职责
文体委员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总支的文体活动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党总支文体活动计划,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党员群众的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
3、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建立本律所文体活动骨干队伍。
4、积极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5、经常研究文体工作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瀛东律所党员学习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三、党总支及所属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因事因病未能参加学习者,要挤时间补课。对迟到、早退、旷学的除要补课外,还要提出严肃批评。
四、学习时要专心致志,刻苦钻研,记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互尊重,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五、及时备齐阶段学习资料,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发言要有提纲。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六、加强学习引导。建立书记全面抓,宣传委员具体抓,支委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学习机制,及时做好阶段布置、督查、小结,使学习落到实处。
七、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有的放矢,学以致用,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八、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典型引路与心得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本职工作。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以开设网上党校、举办网上讨论、召开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提高学习教育的效率和效果。
九、坚持督促检查。党总支及各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上级党组织每年抽查一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等。
十、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一、支部委员会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内容:围绕律所的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听取党政负责人对一个时期主要工作的通报,讨论支部工作的主要问题,并做出决议;布置工作,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三、党小组会
一般每月一至两次。主要内容:学习有关精神,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作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酝酿讨论党员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一般最少每半年一次。要针对一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以及增强党性观念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课后要组织讨论并进行检查。
瀛东律所党总支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总支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4、党费必须由各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5、各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6、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7、党费的收缴情况,各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流程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完善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评议周期: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进取,甘于奉献,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坚持真理,崇尚科学,切实维护社会、律所稳定。
3、是否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关心群众疾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4、是否经得住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淡泊名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5、是否注重党性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共产党员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力量凝聚人心,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6、是否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反对邪气,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拒腐防变的先锋、反腐倡廉的模范。
7、是否注重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和能力,为周围的群众作好表率,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
8、是否能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否牢固确立服务观念,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评议的基本方法:
评议的基本方法包括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总结整改。
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可授予“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认真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错误或劝退、除名等处置。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各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端正入党动机。
三、各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名单经上级党组织预审通过后,需参加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发展对象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六、吸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瀛东律所党总支发展党员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
阶段 | 序号 | 步骤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1 | 入党申请 | 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附个人自传 | 申请入党人 |
2 | 找入党申请人谈话 | 党支部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勉励,提出要求 | 党支部 | |
3 | 申请入党人 教育培养考察 |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以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 党支部 | |
4 | 列 为 入党积极分子 | 1、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时间)的培养教育,由党员推荐(或者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2、党支部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 5、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党小组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5 | 入党积极分子 教育培养考察 | 1、上级党委同意备案; 2、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5、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6、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 党 委 党 委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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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6 | 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 |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 2、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3、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并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报上级党组织。 | 组织委员
党支部
党 委 |
7 | 确 定 发展对象 | 1、确定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2、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讨论通过; 4、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8 | 列 入 当年发展 | 1、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列入当年发展计划; 2、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列为今年发展计划,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党支部 党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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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加测试 和培训 | 1、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入党测试。 2、组织通过入党测试的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参加培训结业考试; 3、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等。 4、做好保存培训考勤及学习考核记录。 | 党 委 党 委
党 委
党支部 |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10 | 严格政审 | 1、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形成《政审综合报告》。 |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11 | 上 报 党委预审 | 上报党委预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政审综合报告》; 3、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6、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7、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群团组织推荐意见等)。 | 党 委 | |
12 | 党委预审 | 1、党委组织部门对预审材料进行审阅; 2、党委对预审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预审意见; 3、反馈党支部,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 组织部门 党 委 组织员 | |
履行入党手续 | 13 | 确 定 入党介绍人 | 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 党支部 |
14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解释《入党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并提出填写要求; 2、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 3、党支部审阅《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 党支部
发展对象 党支部 | |
15 | 对发展对象 进行公示 | 1、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党委将公示情况反馈党支部 | 党支部
党 委 | |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 16 | 召 开 支部大会 | 1、 通过票决制进行表决,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继续以下程序; 2、“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半数的作未通过处理,支部把票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把票决情况反馈给发展对象,终止以后程序。 | 党支部 |
17 | 上 报 党委审批 | 上报党委审批所要提供的材料: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政审综合报告》; 4、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7、支部大会票决计票单; 8、支部通过决议; 9、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群团组织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 | 党支部 | |
18 | 党委指派 组织员谈话 | 1、通过谈话进一步考察入党对象的入党动机、票决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2、认真填写谈话情况及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 党 委
组织员 | |
19 | 党委审批 | 1、党委会讨论审批(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2、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者应注明预备期起止日期; 3、将审批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4、发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 党 委
组织员
组织员 组织员 | |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转 正 | 20 | 预备党员 教育培养考察 |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出红榜; 2、党支部找其谈一次话,提要求; 3、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 4、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5、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党支部 |
21 | 预备党员转正 | 1、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 2、党支部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 4、召开支部大会,通过票决制表决,形成决议; 5、报上级党委审批。 |
预备党员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22 | 转正审批 | 1、党委会讨论审批(须在3个月内审批,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2、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同意按期转正者应注明党龄的起始日期,要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须经过支部大会重新讨论票决。 3、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 党 委
组织员
组织员 | |
23 | 纳 入 党员管理 |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及单位内公布; 2、纳入党员管理。 | 党支部
党支部 |
瀛东所党总支所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发展党员“票决制”操作程序
一、本操作程序适用于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以下环节: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
二、具体操作程序:
1、党支部书记宣布党员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的具体议程,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通过发展党员“票决制”办法。
3、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预备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宣读转正申请书。
4、入党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或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或转正)表明态度。
5、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或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并表明支委会的态度。
6、与会党员对提请讨论的对象能否入党(或转正)逐个进行充分讨论,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7、入党申请人(或预备党员)对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投票表决:
(1)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2)清点到会人数。由监票人清点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填写“清点人数报告单”并交支部书记宣读。
(3)计票人分发表决票。
(4)党员填写表决票。
(5)党员依次投票。
(6)清点票数。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填写“表决票数报告单”并交支部书记宣读。
9、计票。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计票,由计票人填写票决结果报告并交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监票人、计票人分别在票决结果报告上签字。
10、党支部书记宣布表决结果并宣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11、宣布大会结束。
瀛东律所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党总支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重点
结合律所实际,党总支党务公开内容,应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组织建设。凡是涉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日常事务,要及时、透明公开。
二是突出重大事项。对于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规定、计划,涉及党组织和党员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等必须全面公开。
三是突出热点问题。对于党员、群众比较关注的党务干部的选拔使用、班子换届选举、党总支参与律所发展的重大事项等全面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总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总支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总支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总支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总支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总支参与律所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律所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微信群、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网站上公开。党务公开可在律所网站、微信群上同步发布,便于党员接受和学习。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瀛东律所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党总支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重点
结合律所实际,党总支党务公开内容,应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组织建设。凡是涉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日常事务,要及时、透明公开。
二是突出重大事项。对于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规定、计划,涉及党组织和党员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等必须全面公开。
三是突出热点问题。对于党员、群众比较关注的党务干部的选拔使用、班子换届选举、党总支参与律所发展的重大事项等全面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总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总支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总支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总支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总支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总支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总支参与律所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律所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微信群、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网站上公开。党务公开可在律所网站、微信群上同步发布,便于党员接受和学习。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瀛东律所党总支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方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总支建立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有利于增强本律所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内和谐带动律所和谐。
一、党内激励机制
1、政治激励。确保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正常行使。在学习培训、选聘选拔等方面优先推荐。
2、精神鼓励。在本总支中挖掘党员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工作创业的热情,营造比先进、学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3、物质奖励。根据党总支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以一定比例的党费为基础设立党内奖励基金,对工作业绩突出、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党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党内关怀机制
1、谈心谈话关怀。总支一班人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流,在谈心中加强了解,沟通思想,消除误解,共同提高。要做到“五必谈”: 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
2、党内探访制度。党员生病住院、家庭发生变动、遇到重大问题时,党组织要及时派人探访。
3、特殊群体党员慰问。遇重大节日时,党总支要对生活困难党员集中走访慰问。
4、党员教育培训。按照“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要求,根据律所发展需要和党员队伍实际,积极推行个性化、差异化培训,使党员个人成长更加迅速。
5、健康心理关怀。党总支要注重对党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要充分利用辖区单位等资源,为党员开展健康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
三、党内帮扶机制
1、党内互助帮扶。可以采取党团员捐一点,党总支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困难党员提供帮扶。与入党介绍人或优秀党员“一对一”传帮带等方式,促进青年党员快速成长。
2、党内结对帮扶。党总支要积极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坚持以“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发展上扶业、健康上扶强”为重点,为帮扶对象想办法、谋出路,提供支持和帮助。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建研究中心基本职能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建研究中心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定位为律所党建工作智库、研究平台,聘请所内外党建研究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形成开放的平台和联动的机制,促进实践经验向理论升华、成熟理论向实践转化,助力律所党建不断开创新局面。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开展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包括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党建工作机制、党员教育管理、班子建设、工作创新等。
2、探索瀛东律所党建与律所发展双擎驱动、党务与业务水乳交融的新途径、新方法。
3、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探索解决律所党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察兄弟单位党建先进经验。
5、为党总支所属支部加强党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6、策划、组织本律所及党建共建单位、区域党建联盟专业研讨会,召开党建论坛。
7、参加全国、市律协及其他上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党建研讨会、座谈会。
8、归纳、总结、宣传瀛东党建的特色经验,营造律所党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瀛东律所党总支所属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党总支所属党支书记主持本支部全面工作,向党员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本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落实党总支工作部署,组织党员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联系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丰富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完成党总支赋予的其他任务。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员积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瀛东党总支实际情况,实行党员积分管理。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量化党员民主评议标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鼓励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党总支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全体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四、积分细则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从组织生活、理论学习研究、履行社会责任、共建联谊四个方面(具体项目及赋分值见附表),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履行职责义务、发挥作用及完成任务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积分管理。
(一)组织生活类。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考核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党内工作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的情况。
(二)理论学习研究类。主要考核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
(三)履行社会责任类。主要考核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甘于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共建联谊类。主要鼓励党员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和社会资源优势,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与其他党组织建立联系提供帮助。
五、积分管理流程
党员积分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主申报。各党员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党员积分申报系统完成积分自主申报。
(二)支委会及党员大会核定。各党支部支委会每季度核实和初评每位党员自主申报的积分事项和分值,并在本支部公开。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严格填写《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积分统计表》,经党员签字确认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积分公示。党总支每年度公示各支部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总支反映,党总支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群众反馈核实情况。
(四)积分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积分统计情况由党总支负责备案。
六、积分运用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总支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积分情况,按照积分排名并综合党员表现,确定民主评议等次。
(二)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对积分排名靠前的支部、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七、其他事项
(一)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制度由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表:瀛东党员积分项目及赋分值表
组织生活类:
序号 | 活动项目 | 分数 |
1 | 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工作,为律所党建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一次 | 10分 |
2 | 参加内部党建活动1次(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 | 5分 |
3 | 参加外部党建活动1次(上级组织,外出学习等) | 10分 |
4 | 撰写党建活动报道宣传稿件1次 | 5分 |
5 | 转发党总支党建信息及活动至朋友圈1次 | 3分 |
6 | 代表律所参加各类党建联建文体活动1次(各种比赛等) | 10分 |
理论学习研究类:
序号 | 活动项目 | 分数 |
1 | 学习强国每积1000分 | 10分 |
2 | 学习一本党的理论书籍并撰写读后感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分享心得 | 5分 |
3 | 撰写党建研究论文1篇被采纳(国家级) | 30分 |
4 | 撰写党建研究论文1篇被采纳(省市级) | 20分 |
履行社会责任类:
序号 | 活动项目 | 分数 |
1 | 代表律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捐资、助残、助学、志愿者) | 20分 |
2 | 代表律所参加公益普法服务1次 | 10分 |
3 | 代表律所参加公共活动并展示律所品牌(演出、主题演讲等) | 10分 |
4 | 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一次 | 5分 |
5 | 为弱势群体免费办理案件一次 | 30分 |
6 | 做好人好事体现党员先进性得到社会认可或服务对象表扬一次 | 10分 |
共建联谊类:
序号 | 活动项目 | 分数 |
1 | 成功组织一次党支部与其他单位党支部的联谊活动 | 20分 |
2 | 帮助党支部与其他单位党支部建立联系并达成共建 | 30分 |
3 | 帮助党总支与其他单位党总支/党委建立联系并达成共建 | 40分 |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制定《党总支+管委会民主决策机制(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律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把瀛东建设成规模适度、专业诚信、管理有序、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特色鲜明的新锐律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律所重大事项决策应在党总支领导下,由党总支+管委会“两会”形式民主决策。
第二条 党总支在律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发挥引领作用,党总支+管委会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总支是律所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律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应在党总支的引领下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民主决策要在广泛征求广大律师及工作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决策要严格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及本所章程的程序进行。
(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本律所发展的需要,切实体现广大律师的意愿。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律所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制定律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修改律所章程和合伙协议;
(三)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四)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五)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
(六)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七)决定律所的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
(八)撤销、纠正日常管理机构违法、不当的行为;
(九)审议律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十)研究解决广大律师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十一)涉及大多数律师利益的公益性事项;
(十二)律所需要决策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四条 党总支及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事请假不能出席的,如对会议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五条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如实记录表决方式、表决意见及理由、表决结果等事项,备查以明确责任。
第六条 党总支+管委会民主决策的工作程序:
(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党总支及管委会主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总支及管委会其他成员提出,报请党总支管委会讨论确定。上会议题先由党总支及管委会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建议方案。
(二)会议准备。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决策咨询,根据不同议题开展相关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协商。与广大律师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之后经党总支及管委会领导与高伙、部门负责人充分酝酿,进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方案,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会议的召开时间与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总支及管委会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三)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主持,实行一事一议,逐项表决。除遇到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紧急情况下临时动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总支及管委会报告。
(四)作出决定。重大事项表决时,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总支及管委会各成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到会的党总支及管委会成员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方式需获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党总支及管委会各成员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五)公告。党总支及管委会“两会”所作的决定,要及时在所内以各种形式公开,保证广大律师的知情权。
(六)组织实施。决定形成后,在党总支及管委会领导下,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会议决定组织实施。
(七)公开落实情况。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完成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律师的审议的监督。
第七条 党总支及行政办要及时做好决策事项有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情况要保存备查。
第八条 在决定执行过程中,如确需更改决定内容,党总支及管委会应及时召开“两会”进行研究。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与原决定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瀛东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成立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1、制定本所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完善本所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3、组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培训,组织有关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宣讲交流活动,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布工作指引、风险提示;
4、协助本所风控委维护律所风控制度,保障制度顺利实施;
5、组织开展行风监督,检查和监督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的实施,使瀛东在业界和公众中建立良好口碑;
6、保护律师的正当权益,营造宽松自由的执业氛围,建立良好的制度文化;
7、研究解决律所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8、树立瀛东律师在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方面的正面典型;
9、归纳、总结、宣传瀛东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工作的特色经验,营造律所良好的执业氛围。
附: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人员名单
瀛东律师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激励办法
为建立健全瀛东律师参加公益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弘扬公益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瀛东公益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公益志愿者”的良好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益志愿服务认定
本办法所称公益志愿服务,是指公益志愿者、公益志愿服务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二、激励措施
(一)星级评定
1、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小时的,评为“一星级公益志愿者”;
2、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50小时的,评为“二星级公益志愿者”;
3、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0小时的,评为“三星级公益志愿者”;
4、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300小时的,评为“四星级公益志愿者”;
5、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500小时的,评为“五星级公益志愿者”。
(二)评先评优
1、对在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时间长、质量好、成效明显的公益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进行褒奖,授予“优秀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公益志愿者”“最美公益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在市、区组织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各类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星级志愿者及其志愿组织。
(三)积分回馈
1、落实公益志愿者积分制度,配套使用激励宝pro等线上积分兑换奖品;
2、根据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实施公益积分抵税。
三、保障机制
(一)公益志愿服务时间由个人或组织申报、公益中心核定;
(二)星级评定及评先评优由公益中心初评后报党总支审定;
(三)公益抵税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