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序号 | 步骤 | 工作要求 | 责任人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1 | 入党申请 | 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附个人自传 | 申请入党人 |
2 | 找入党申请人谈话 | 党支部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勉励,提出要求 | 党支部 | |
3 | 申请入党人 教育培养考察 |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以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 | 党支部 | |
4 | 列 为 入党积极分子 | 1、经过一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时间)的培养教育,由党员推荐(或者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2、党支部派支部委员或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 5、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党小组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5 | 入党积极分子 教育培养考察 | 1、上级党委同意备案; 2、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指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5、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 6、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 党 委 党 委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组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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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6 | 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 |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 2、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3、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调整,并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报上级党组织。 | 组织委员
党支部
党 委 |
7 | 确 定 发展对象 | 1、确定是否符合发展对象条件(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2、征求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讨论通过; 4、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8 | 列 入 当年发展 | 1、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列入当年发展计划; 2、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列为今年发展计划,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党支部 党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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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参加测试 和培训 | 1、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入党测试。 2、组织通过入党测试的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参加培训结业考试; 3、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等。 4、做好保存培训考勤及学习考核记录。 | 党 委 党 委
党 委
党支部 | |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教 育 培 养 考 察 | 10 | 严格政审 | 1、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征求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形成《政审综合报告》。 |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11 | 上 报 党委预审 | 上报党委预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政审综合报告》; 3、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5、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6、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情况和综合考试成绩单; 7、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群团组织推荐意见等)。 | 党 委 | |
12 | 党委预审 | 1、党委组织部门对预审材料进行审阅; 2、党委对预审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预审意见; 3、反馈党支部,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 组织部门 党 委 组织员 | |
履行入党手续 | 13 | 确 定 入党介绍人 | 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 党支部 |
14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解释《入党志愿书》的各项内容并提出填写要求; 2、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 3、党支部审阅《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情况。 | 党支部
发展对象 党支部 | |
15 | 对发展对象 进行公示 | 1、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党委将公示情况反馈党支部 | 党支部
党 委 | |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 16 | 召 开 支部大会 | 1、 通过票决制进行表决,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的,继续以下程序; 2、“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半数的作未通过处理,支部把票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把票决情况反馈给发展对象,终止以后程序。 | 党支部 |
17 | 上 报 党委审批 | 上报党委审批所要提供的材料: 1、《入党志愿书》; 2、《入党申请书》; 3、《政审综合报告》; 4、发展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7、支部大会票决计票单; 8、支部通过决议; 9、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群团组织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 | 党支部 | |
18 | 党委指派 组织员谈话 | 1、通过谈话进一步考察入党对象的入党动机、票决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2、认真填写谈话情况及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 党 委
组织员 | |
19 | 党委审批 | 1、党委会讨论审批(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2、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者应注明预备期起止日期; 3、将审批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4、发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 | 党 委
组织员
组织员 组织员 | |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转 正 | 20 | 预备党员 教育培养考察 |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出红榜; 2、党支部找其谈一次话,提要求; 3、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 4、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季度签署一次意见; 5、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党支部 |
21 | 预备党员转正 | 1、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书》; 2、党支部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3、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党支部对转正对象进行公示; 4、召开支部大会,通过票决制表决,形成决议; 5、报上级党委审批。 |
预备党员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 |
22 | 转正审批 | 1、党委会讨论审批(须在3个月内审批,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2、填写党委审批意见。同意按期转正者应注明党龄的起始日期,要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须经过支部大会重新讨论票决。 3、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 党 委
组织员
组织员 | |
23 | 纳 入 党员管理 | 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及单位内公布; 2、纳入党员管理。 | 党支部
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