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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新侨驿站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激励办法
时间:2023-07-31 16:52 查看:

为建立健全新侨参加公益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弘扬公益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新侨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瀛东公益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形成“人人争当公益志愿者”的良好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益志愿服务认定 

本办法所称公益志愿服务,是指公益志愿者、公益志愿服务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二、激励措施

(一)星级评定

1、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小时的,评为“一星级公益志愿者”; 

2、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50小时的,评为“二星级公益志愿者”; 

3、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0小时的,评为“三星级公益志愿者”; 

4、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300小时的,评为“四星级公益志愿者”; 

5、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500小时的,评为“五星级公益志愿者”。 


(二)评先评优

1、对在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时间长、质量好、成效明显的公益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进行褒奖,授予“优秀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公益志愿者”“最美公益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2、在市、区组织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各类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星级志愿者及其志愿组织。


(三)积分回馈

1、落实公益志愿者积分制度,配套使用激励宝pro等线上积分兑换奖品;

2、根据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实施公益积分抵税。


三、保障机制

(一)公益志愿服务时间由个人或组织申报、公益中心核定;


(二)星级评定及评先评优由新侨驿站初评后报党总支审定;


(三)公益抵税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