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介绍
黄春梅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复合专业背,先后在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负责相关法务工作。为公司投融资、收购等项目提供前期谈判、法律尽调、合同拟定等法律服务,负责公司日常合同审核、处理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在律所执业期间,主要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争议解决等服务。
• 代表业绩
1.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蓝威斯顿(上海)商贸、上海和风细雨、乌兰察布蓝威斯顿等企业提供非诉业务服务;
2.代理上海国金融资租赁、上海和风细雨、上海佰畅、陕西瀚洋科技、上海趣阅数字科技、中投君安(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各类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