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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钍睿高级合伙人、刑事事务部主任
专业领域:
走私、知识产权犯罪、证券期货等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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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钍睿高级合伙人、刑事事务部主任

专业领域:走私、知识产权犯罪、证券期货等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

• 个人介绍

谢钍睿(Ronnie)


工作语言:中文/日文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从事刑事诉讼业务和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培训, 特别擅长走私、知识产权犯罪、证券期货等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领域的辩护,为德国、美国、香港等地在华跨国企业处理过多项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同时长期致力于外资企业、大型国企的合规建设、高管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内部法律调查方面的实践研究,为多家上市公司进行法律培训及制度完善,入选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曾受邀为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家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授课,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 代表业绩

典型案例(职务犯罪领域)

1.城投公司董事长薛某贪污、受贿案(青岛市某区监察委首案、439万、十一年有期);

2.内蒙古驻沪办副主任贪污、受贿案(乌海、110万、五年有期);

3.某网约车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杭州、8600万、撤案);

4.高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上海、36万、缓刑);

5.蒋某挪用资金案(防城港、400万、证据不足撤案);

6.薛某盗窃、职务侵占案(上海、195万、变更罪名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

7.谭某贪污案(上海、28万、取保候审);

8.中国平安业务经理职务侵占案(上海、侵占35万、缓刑)。


典型案例(走私犯罪领域):

1.詹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张家港、偷逃税款565万、缓刑);

2.朱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偷逃税款121万、缓刑);

3.沈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偷逃税款269万、六年有期徒刑);

4.张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偷逃税款12万、两年有期徒刑);

5.程某走私废物案(上海、215吨、取保候审);

6.代购吴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上海、偷逃税款35万、缓刑)。


典型案例(经济犯罪领域):

1.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2.3亿元、无期);

2.金鹿集团业务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3000万、缓刑);

3.“合拍贷”某高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上海、15亿、取保候审);

4.W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上海、交易金额19亿非法获利895万、缓刑);

5.周某信用卡诈骗案(上海、15万、不起诉);

6.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昆山、2000万、四年六个月);

7.赵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上海、4926条数据、免于起诉);

8.花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上海、269万、缓刑);

9.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上海、370万、取保候审);

10.侯某非法经营“伦敦金”案(上海、获利22万、免于起诉);

11.于某票据诈骗案(上海、498万、变更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2.李某合同诈骗案(上海、6400万、无期);

13.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上海、税款55万、取保候审);

14.陆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物品、虚报注册资本、贷款诈骗案(昆山、2450万、三年十个月)。


典型案例(涉外刑事领域):

1.在华泰国人H诈骗、非法经营数亿元案(长春、涉案2.3亿元、三年六个月);

2.复旦大学美籍留学生诈骗案(厦门、40万、撤案);

3.在华英国人被害案的诉讼代理人(上海、死亡、被告人被判处无期);

4.香港人孙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上海、2000余万条数据、免于刑事处罚);

5.韩国人金某危险驾驶罪上诉案(上海、酒精含量126毫克、拘役一个月)。


典型案例(传统犯罪领域):

1.王某贩卖毒品案(上海、36公斤、无期徒刑);

2.张某贩卖毒品案(上海、123克、十二年有期);

3.周某运输毒品案(上海、201克、八年有期);

4.韦某**案(上海、**幼女导致怀孕、免于刑事处罚);

5.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上海、致一人死亡、缓刑);

6.刘某故意伤害案(上海、重伤结果、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

7.某航空公司机长杨某妨碍公务案(上海、轻伤结果、免于起诉);

8.任某污染环境案(上海、铬镍排放超10倍、十个月);

9.周某组织卖血案(上海、30人次、缓刑)。


典型案例(刑事非诉领域):

1.为某服装行业上市公司启动店长职务侵占报案程序(北京成功立案);

2.为某4A广告公司启动高管职务侵占、商业贿赂报案程序(上海成功立案);

3.为德国某生物科技公司启动高管职务侵占报案程序(北京成功立案);

4.为宁波某汽车内饰企业启动侵犯商业秘密报案程序(宁波成功立案);

5.为澳籍华人潘某涉嫌地下钱庄交易的账户申请解冻(江苏泰州、成功解冻);

6.为美国人MK涉嫌地下钱庄交易的账户申请解冻(北京、成功解冻);

7.为美国在华独资企业提供反海外贿赂调查服务;

8.为中国某医疗器械上市公司开展反商业贿赂刑事培训;

9.为中国石油提供反舞弊调查服务;

10.为日本富士提供反舞弊调查服务;

11.为德国拜尔斯道夫提供反舞弊调查服务。

 

联系电话:400-665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