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江仲裁队伍建设,提升仲裁案件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前期报名、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名单公示等程序,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资国企及政府公共法律事务部主任惠翔受聘为第四届镇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此次异地获聘是对瀛东律师专业素养的高度肯定。在担任仲裁员职务期间,瀛东律师将勤勉尽责,不断深化业务研习,强化作为仲裁员的职责意识与使命担当,依法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瀛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