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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社保费后,以何案由向员工主张返还社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时间:2024-06-05 14:50 查看:

作者:吴茵、韦抗抗


2023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给付的社会保险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目前最高法倾向性意见认为,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员工返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社保补偿或补贴的,属于劳动争议,法院应当支持。但该条款未涉及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社保补偿,仅仅在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责任后,向劳动者主张返还补缴社会保险费中劳动者个人承担部分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恰逢近期,笔者处理了多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要求劳动者返还补缴社会保险费中个人承担部分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笔者发现,不同地区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存在差别,据此,笔者根据此次办案经验结合部分地区司法实践,就公司在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应以何种案由提起仲裁或诉讼,简要探讨如下:


一、起诉案由

笔者注意到,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往往存在两类案由,部分法院以劳动争议案由进行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则以不当得利案由进行受理,具体而言:


1、 劳动争议


由于该类型案件往往系基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者在职期间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从而引发劳动者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因此,部分地区法院会以劳动争议案由进行受理。以劳动争议案由受理案件的优点在于可以在用人单位的所在地进行诉讼,而无需前往劳动者住所地诉讼,免增诉累。但需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会保险费后,需在1年内提起相应仲裁,如仲裁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并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的,用人单位可凭借不予受理通知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不当得利


区别于部分法院以劳动争议案由受理相关案件,部分地区法院认为该类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并要求用人单位前往劳动者住所地以不当得利为案由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的,相应的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用人单位可在补缴社会保险费后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地域差异

基于上述区别,为确认具体省市的受理案由,笔者以“返还”“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等作为关键词,检索了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四地的相关案例,现汇总如下:


1、 上海


上海地区目前可查询到的案例中绝大部分案件均以劳动争议案由受理并进行了审理,仅存在极个别案例以不当得利案由进行了审理,如:(2023)沪0112民初4145号案件,闵行法院认为原告X公司支付了应由被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合计6,173.40元,被告因此受益,原告受损,被告受益并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


2、 北京


北京地区目前可查询到的案例中,大部分案件亦均以劳动争议案由进行受理,但与此同时,笔者也发现,北京地区亦存在部分法院以不当得利案由受理了类似案件,如(2022)京0117民初2984号、(2023)京02民辖终400号案件,即为不当得利争议,其中,在(2023)京02民辖终400号管辖权异议案件中,劳动者以本案属于劳动争议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北京二中院认为A公司以其垫付了李某应个人承担的社保款项为理由,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李某向A公司返还垫付的款项。故此,应认定本案属于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并应根据法律有关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为由,驳回了李某的管辖权异议。


3、 江苏


在江苏省南京市可查询到的案件中,均系以劳动争议案由受理并审理,并未发现不当得利案由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苏01民终8624号案件中,一审栖霞法院认为本案争议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而产生,实质是劳动者应返还用人单位先前发放的工资,故B公司有权选择劳动争议案由起诉,同时二审南京中院亦明确认为因B公司履行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承担了本应由胡某个人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双方由此产生的纠纷系B公司和胡某之间因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但区别于南京市司法判例的情况,笔者在无锡市办理类似案件时发现,无锡市近年来以劳动争议受理该类案件的情况较少,在现场前往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无锡市梁溪区法院立案时,法院明确告知目前无锡市对该类案件的司法审判口径均认为该类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只能以不当得利案由受理。


4、 浙江


经检索,浙江省大部分地区均以劳动争议案由受理该类案件,仅金华市存在极个别案件以不当得利案由进行受理。同时笔者还注意到,区别于其他地区劳动仲裁均以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在浙江的实操中,宁波市、温州市、海宁市等地均存在劳动仲裁阶段即对相应请求进行实体处理的案例。


综上所述,考虑到大部分地区还是以劳动争议案由为主,且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而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3年,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在实际提起该类请求时,可以优先考虑以劳动争议为由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仲裁及诉讼。如依据当地法院司法实务口径,认定该类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再行前往劳动者住所地法院以不当得利案由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