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章
律师文章
律所动态
律所快讯
律师文章
浅析区块链、加密货币与数字货币
时间:2020-06-17 09:36 查看:

作者:王恬


2019年10月24日,在这个被IT界人士称为“程序员节”的日子里,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消息传来,**、币圈和链圈的人士欢欣鼓舞,在美股上市的迅雷因其属于区块链概念盘中一度大涨107%,A股的区块链概念个股纷纷涨停,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Crypto)更是大幅上涨40%左右,种种迹象表明,继“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之后,一夜之间,区块链从江湖登上了庙堂,成为科技与资本市场的宠儿。

 

区块链、加密货币以及央行近年来频繁提及的数字货币,三者之间的异同,是笔者最近频频被问到的一个问题,有基于此,笔者希望通过此文,能就相关概念做个初步的厘清,篇幅所限不能充分展开。


图片1.jpg


区块链,英文名称Blockchain,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从技术角度来讲,单独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加密算法等技术已经早就存在于计算机领域中(比如早期的BT下载,就是用到了分布式存储和点对点传输),但是,将上述技术整合起来,使其成为互联网的一种底层机制,特别是信用机制,则可谓是首创。因为它用低廉的成本解决了市场的一个核心问题——信用问题,使得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大大下降,经济活动更加顺畅。无怪乎很多区块链领域的专业人士将其称之为互联网的第二次划时代革命——从“信息互联网”过渡到“价值互联网”。

 

加密货币,英文名称Crypto Currency,是一种使用区块链技术(也有极少部分的加密货币没有采用区块链技术,如瑞波币)创造的交易媒介。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法币)不同,其既没有政府信用背书,也没有准备金支撑,其内容就是计算机程序通过某种方式生产的一段代码。加密货币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诞生于2009年1月的比特币(Bitcoin),其诞生至今颠覆了人们关于货币的诸多概念,如“非法定”、“无内在价值”等,而其最高时一枚接近20000美元的价格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加密货币发展至今,已经有了数千个货币品种,市场规模也已达数千亿美元。然而,加密货币市场快速发展的背后,充斥了各类打着加密货币旗号的ICO、挖矿的骗局,令人防不胜防。


图片2.jpg

市值排名前十的加密货币


数字货币,英文名称Digital Currency,以中国央行即将发行的数字货币以及前段时间Facebook拟发行的Libra为代表。这种货币是以国家法定货币为支撑,实际上是法定货币的电子化。比如,Libra就是以包括美元、欧元在内的一揽子货币为其价值支撑的货币,而不是凭借Facebook等大公司的信用为背书,“凭空”发行的新的货币。数字货币有可能使用,也有可能不使用区块链技术,比如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就曾在“得到”课程中提到,央行的数字货币可能采用也可能不采用区块链技术。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

 

1、区块链是一种底层技术,其应用领域广泛,如金融、物流等;

 

2、加密货币是一种使用了区块链技术,非由政府背书的,没有价值支撑的交易媒介;

 

3、数字货币是一种有法币支撑的交易媒介,其可能使用区块链技术,也有可能不使用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的风口已来,但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套还略显单薄,笔者将结合自己计算机及法律方面的从业经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希望与同仁在这个新的领域内共同进步。

联系电话:400-665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