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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律师为亿元区块链传销案技术负责人成功辩护,终获降档改判
时间:2024-03-13 10:02 查看:

2022年,国内某区块链项目上线后被刑事立案,一众高管先后被外埠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抓获,涉案金额超过1.7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曹某的家属了解到,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曾代理过上海某知名区块链项目集资诈骗案,为技术总监张某进行罪名辩护,成功将集资诈骗罪辩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联系沈阳律师全程代理案件。


步步为营 在公检环节充分打好基础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累计参与传销人员达120人以上,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会见时,曹某已然知晓:自己作为技术负责人和出资人,涉案责任巨大,且案件整体无论人数还是金额均远超刑法“情节严重”的规定,但对最终判决仍抱有一丝希望,“如果最终能只判个三年就好了,多了我真的待不下去。”


带着当事人的殷殷期盼,瀛东高级合伙人沈阳律师和汤明哲律师立即赶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寒暄过后,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发原因、办案经过、证据情况、侦查思路和整体处置口径。


在全面深入了解案发背景、案件情况后,鉴于本案与之前区块链案件的不同,且曹某作为技术负责人在该类传销犯罪中的作用标定难度较大,沈阳律师与汤明哲律师从无罪辩护、罪名辩护、罪轻辩护等多个方向进行了全面推演,最终确定了罪轻辩护的方案,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确保所有辩点基础扎实、客观有效。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沈阳律师第一时间与检察官当面详细沟通辩护思路,充分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办案思路、处置难点和对该类型案件的认知盲点。在此基础上,沈阳律师立足案件诸多证据细节,撰写了66页的《罪轻法律意见书》,并经多轮沟通,争取到检察官的认同,携该意见书上检委会讨论。但是,鉴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当地检察机关虽同意认定曹某为从犯,但不愿降档至五年以下。为此,沈阳律师及时与检察官沟通,建议不要对当事人走认罪认罚程序,保留二审改判机会,被检察机关采纳。


稳扎稳打 在一审中完成预定目标


法院一审中,经前期模拟,曹某客观回答讯问,对部分无关紧要细节没有作过多争辩,在庭上表现良好。


沈阳律师则从三个方面做全面罪轻辩护:


一是从涉案平台整体业务属性出发,详细剖析本案不同于一般传销犯罪的辩点。如,本案属经营性传销和诈骗性传销的复合传销,且诈骗性传销的金额较小,“入门费”和“拉人头”在本案中的原因力较小,不是支撑涉案平台运作的决定性因素,且具有不同于一般传销犯罪的其他特殊性,如并非零和游戏、不存在传统的晋升机制,是真正的去中心化机制等。


二是从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出发,针对审计报告提出辩点。如,“团队计酬”式金额应予剔除;通过免费方式获得推荐资格的金额、人数应予调整,一人多钱包需视情扣减人数和金额;层级认定标准宜予以考量,传销层级形式上达到三层,但实质上系一人多钱包自己发展自己的情况,金额和人数宜予调整等。


三是针对曹某个人的辩护意见。如,曹某在犯罪中参与环节较少、作用相对较小,没有参与发起、组织搭建、策划、模式决策、白皮书编制、推广等核心环节;只负责部分技术工作,未进入传销组织,不属于典型传销组织者;技术只起基础支撑作用,策划和营销才是项目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等。


一审法院认定:曹某等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曹某可以认定为从犯,但不宜减轻处罚。同时,一审法院虽认定技术开发环节的作用不亚于宣传推广,曹某作为第三被告,排名不应调整。但曹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低于第四被告,与第五、六被告人(上述三名被告均属于宣传推广人员)同等处罚。


至此,辩护取得阶段性成果,将原本预期七年左右的刑期有效控制到第二档最低刑,为二审降档奠定了基础。


再接再厉 在二审中成功降档改判


案件进入二审后,沈阳律师及时联系二审法官和检察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在得知可能书面审理后,及时提交《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详细阐明本案不同于传统传销犯罪的模式,一审传销金额、人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应予开庭的理由。


沈阳律师认为,曹某积极协助侦查机关侦破案件,是全案坦白最早、最彻底、最稳定的,宜适用立功条款,应与坦白滞后、悔罪不彻底的被告人拉开量刑差距,充分体现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所判刑期不应高于第四、五、六被告人。


基于求上得中的辩护策略,沈阳律师同时提交了《关于曹某配合公安机关行为应认定为重大立功的意见》,认为曹某在侦查初期即提交包含详细技术内容的“悔过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修改技术方案,避免交易池资金损失,参考广州中院、新乡中院、乌鲁木齐中院等法院的生效裁判,宜认定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属重大立功。


二审两次庭审之后,沈阳律师根据和法官的沟通,及时了解改判可能性和口径,并适时联系曹某家属全额预缴了罚金。


日前,二审法院认定:曹某对本案及时固定相关证据、防止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重大涉案财产得以有效追缴起到了关键作用,属于具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突出表现的立功情节,改判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十万元,低于第四、五、六被告人,系全案最低刑期。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