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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律师及时介入,通过精细化辩护成功为某科技公司及其法人争取到不起诉
时间:2024-03-13 09:54 查看:

林某系上海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本硕毕业于国内名校。其所经营的公司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曾先后获得种子轮、天使轮等共计5轮融资,融资金额数亿元。从大学生创业企业发展至今,该公司已初具集团规模,员工数量两百余人,市值也已突破10亿,成为当地新兴科技初创公司中的典型企业和明星企业。但林某在公司经营困境时缺乏合规意识,突破法律红线的行为,不仅使自己差点身陷囹圄,也让正筹备新一轮融资和上市的公司未来蒙尘。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特殊机会投资与法律处置事务部主任杨婧,合伙人虞静雄(以下简称“瀛东律师”)在介入本案后,通过积极努力,不仅最终帮助林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也使这家公司避免因此案失去发展良机。


一、瀛东律师及早介入,案件全程提供精细化辩护


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林某在实际经营公司期间,因经营面临困难,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向多家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65份,税额合计人民币35万余元,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充抵所支出的成本,从而减少重复的支出。


今年3月,正在国外考察的林某接到了公安局承办警官电话,要求其就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配合侦查机关调查。瀛东律师在接受林某委托后,向林某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并从多方面着手为林某提供专业帮助。


首先,瀛东律师建议林某立即回国配合调查,林某随即中断在国外的行程,并主动向承办警官告知其回国的行程信息。到案后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其主动投案的行为构成自首,主动交代全部涉及到虚开增值税发票事实的行为,构成了坦白情节。其次,由于公司在案发前变更了注册地,两地税务部门均回复无法找到原始报税记录,因此无法接受退税。在瀛东律师的建议下,林某拨打了税务举报热线,举报自己公司的情况。在经过多次反复交流和主动地提供协查材料后,税务局向公司发出了“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林某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向国家税部门退回涉嫌虚开35万元增值税、4.2万元的增值税附加税以及相关的滞纳金,后又根据税务平台流程补税56万元。林某用行动体现了自己悔过的决心,也主动挽回国家税款的损失。


二、顺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详陈企业发展贡献及前景


此外,瀛东律师在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办案机关提交的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书中,向办案机关特别说明了林某及涉案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中所的贡献,希望办案机关基于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悔改退赃等客观因素上,贯彻预防、监督和保护原则,贯彻最高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给予其不予起诉的自新机会,同时本案亦应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其专心创业、专注创新给予一定空间。


三、结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背景,公司主动提出合规改革申请


同时,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实施背景下,瀛东律师在对本案深入研究后,向涉案公司提出适用“企业合规政策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建议。公司随后基于《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企业合规政策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申请,表明公司自愿进行合规整改,接受第三方组织的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


最终,人民检察院采纳了瀛东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情节,经过听证程序,最终对林某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案的代理过程中,杨婧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以及对法律政策的深入研究,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凸显了瀛东律师过硬的代理实力,也赢得了涉案公司及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联系电话:400-665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