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明昆、合伙人肖嘉斌、马飞杰律师在接受上海某国资持股平台的委托后,克服“僵尸企业”年代久远、无账册可查、无人员可问等事实调查的困难,突破涉外因素不可控,历史遗留问题众多等重重障碍,抽丝剥茧还原案件事实,制定严谨法律服务方案,满足国资企业合规要求,高效推动系列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工作。
近年来,国家为提升营商环境质量,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如2019年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健全清算注销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因此,加快处置清理国有“僵尸企业”成为必然要求。瀛东律师团队此次成功代理为该类案件的办理积累了重要的实践经验。本文即为梳理办案经验,为后续涉国企强制清算案件的高效推进提供借鉴。
一、克服企业年代久远信息调查难,抽丝剥茧还原案件事实,为制定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经济试点的前哨站,通过中外合作合资方式,引入国外先进技术、资金以及公司经营理念。但众多企业在注册成立后,仅有短期经营外方直接“甩手”,后因未及时年审、未实际经营等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长年“尘封”在我国的企业库中,成为 “僵尸企业”。
此类企业往往为律师代理工作带来以下难题:
1、外方代表下落不明,中方代表因退休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2、行政区划多次变更,国资委管辖企业连续变更,无从追溯企业相关人员;3、委托人与“僵尸企业”无从属管理或关联关系,无法提供企业相关信息;4、税务,社保等政府公共平台在八九十年代尚未建立,而企业内部无账册,无资产,无人员,无法提供准确线索,企业外部的工商内档存在瑕疵。上述难题让“僵尸企业”的调查工作难上加难。
瀛东律师团队积极迎接挑战,结合过往办案经验,明确案件推进的重点关注内容。从不完整、难以辨识的企业内档信息中,抽丝拨茧,筛选每一条信息,并经过逻辑判断,梳理出每家“僵尸企业”的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登记状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信息及变更情况,企业性质历史变化情况,吊销情况,合资(合作)协议主要条款等。再结合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公开信息综合分析判断,并重点关注异常点,尽可能还原出企业历史脉络和基本事实,为制定法律服务方案打下坚实基础。
二、经过深入法理论证,制定严谨法律服务方案,通过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案件受理成功
在前期事实梳理基础上,律师团队结合客户要求深入论证代理方案,决定先履行股东会召集程序,在股东会无法做出自行清算或者继续存续的决议后,再行强制清算。根据《公司法》《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僵尸企业”资产债务情况不明,无法直接认定资不抵债,且企业作为申请主体意思表示无法有效达成,故首先排除了申请破产清算。而通过履行股东会召集程序,证实“僵尸企业”尽可能履行了自行清算义务,在无法做出自行清算的决议后,申请强制清算则变得水到渠成。
其次,鉴于该类企业存在涉外因素,法院在审查听证中会更加严格,律师团队在股东会召集程序中更加注重通知程序。同时,综合考量程序推进的成本和效率,通过国际挂号信的形式,向企业内档中披露的外方股东境外地址如美国、韩国等地寄送股东会召开通知,并留有寄送底单和照片,实时跟踪挂号信的投递情况。该工作在随后的法院听证程序中较好地打消了法官的疑虑,得到法官的高度认可,大大提高了强制清算案件受理的成功率。
三、事前加强风险提示,抓住要件事实充分做好听证准备,最终实现系列案件成功受理
首先,制作法律意见书加强风险提示。作为国企客户,普遍更加关注风险合规问题,律师团队积极响应,全面提示和分析案件风险,并从客户合规角度,帮助客户有的放矢管控风险,满足合规要求。具体如下:1、制定法律意见书全面分析法律风险,书面反馈各种问题,如强制清算后,中方作为股东之一,可能因“清算不能”对“僵尸企业”对外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强制清算程序中股东出资问题,如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或根本未缴纳出资,则未缴出资作为清算财产应予追缴。
其次,围绕风险再次调查事实压缩风险。经过调查,此类“僵尸企业”暂无债权人,应缴纳的出资可认定为公司对股东享有的债权,在无其他债权人的情形下,上述债权作为剩余财产应向股东进行分配,但可能因债权债务为同一人而归于消灭,故股东无需缴纳出资即可终结清算程序。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债权人问题,经过分析,发现该类企业大多没有实际经营,且注册地、办公地由中方提供,存在租赁纠纷的可能性极低。同时,考虑到该类企业吊销时间基本在2000年上下,距今已经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即使存在债权人,也大概率丧失胜诉权利,客户可以有的放矢进行管控。
最后,围绕听证程序精心做好庭前准备。鉴于系列案件审理法官分散,庭审风格未知且难以把控,团队律师多次集中讨论,模拟法庭发问内容,参照破产听证的要件事实,从申请主体的适格、强清案件的实质标准是否符合以及事前通知流程的严谨等方面进行细化,充分做好证据展示和事实问题解释的准备。最终,在系列案件的听证环节,虽然不同法官关心问题角度不一,但出庭律师对企业过往经营情况及历史变迁原因的回答客观可信,对经营场地现在的使用情况,股东出资等主要问题能够准确答复,免去听证后补充说明环节,所有案件全部一次听证结束即正常受理,大大提高了法院受理效率。
结语
瀛东律师团队秉承对案件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克服种种困难和障碍,以专业用心的服务和巧妙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推进案件程序,卓有成效,不但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和认可,而且有效解决涉国资“僵尸企业”的出清问题,有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