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高级合伙人冉晋、张浩律师为民贝(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焦华青律师全程参与了此次法律服务。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指明了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由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情形,且对法律意见书的核查内容提出了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指引要求。
民贝(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委托本所金融证券部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金融证券部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民贝(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整改方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