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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培训┃WE TALK沙龙2020第二期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分享会成功举办
时间:2021-01-05 09:29 查看: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被公众称为“最强修正案”。


为了紧跟法律变化,指导辩护工作,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在2020年12月31日借助WE TALK沙龙平台举办了“刑事事务部刑法修正案(十一)学习分享会”。本次沙龙由瀛东所高级合伙人范明昆主持,刑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谢钍睿、高级合伙人杨颖、合伙人邹合强、合伙人张姗姗、律师李腾、高级顾问胡友璐作为分享嘉宾。



李腾律师以目前承办的杭州某网络小贷平台诈骗、敲诈勒索案作为切入点,跟大家分享刑法修正案(十一)中“非法催收”条文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分析本次修订过程各阶段的审议稿及最终稿,李腾律师认为非法催收犯罪与非法从事高利贷犯罪宜被认定为是上下游关系,应当与“套路贷”等诈骗案子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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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姗姗律师对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这一被热议的问题作出准确释明,打消目前新闻标题党的误区,并从实际案例出发,阐述刑事责任年龄有限降低的积极意义。张姗姗律师还专门提到了《刑法》第236条之一的“特殊身份关系性侵犯罪”的新规定。该规定加强了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的保护,能有效追究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的刑事责任,避免出现类似“鲍某某”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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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颖律师跟大家分享了修正案(十一)金融证券犯罪部分的修订内容。修正案(十一)在金融证券犯罪板块修订的最显著特点是加大对金融证券犯罪行为的刑事惩戒力度,并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群体的刑事责任也纳入了考量范围,大幅提升对此类犯罪行为的罚金刑。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罪名刑罚的修正体现了当前产权平等的要求,骗取贷款犯罪以实际损失为标准的变化则响应了保护民营经济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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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顾问胡友璐则着重探讨了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历史沿革和司法实践中碰到的难点。同时,胡友璐还就新增的侮辱、诽谤英烈,冒名顶替他人入学和高空抛物等涉刑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相应的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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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合强律师则主要分享医药食品犯罪部分的内容,谈到了将基因编辑的胚胎、克隆的胚胎植入人体或动物体内等行为的入刑,是否会对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以及克隆、基因编辑技术的创新产生限制性影响。而后谈到了“药神案”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影响,但海外代购药品依然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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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钍睿主任则主要分享知识产权犯罪部分的内容。本次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刑种和刑期的变化,比如删除了拘役、管制的刑种,将最高量刑档次提升至10年;二是范围的明确扩大,比如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对领接权的保护等;三是商业间谍行为入罪、商业秘密犯罪以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代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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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谢钍睿主任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建议大家应尽快熟悉刑法修正案(十一)所带来的立法导向新变化,密切关注相配套的司法动向,提高刑事辩护的有效性,同时还建议大家应基于已经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思考这些变化可能对刑辩业务的影响,拥抱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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