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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东律音┃净资产少于注册资本,公司如何顺利股改
时间:2020-06-17 09:35 查看:

作者:杨俊杰


股改是有限公司上市的必经之路。但实践中,由于公司亏损等原因,常会出现的状况是:公司净资产少于注册资本,由此导致股改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将下降,无法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致于不能进行股改,上市之路受阻。

 

本文通过案例详细解析了股改中的折合实收股本总额与公司净资产额,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典型案例】


小蔡与小徐各出资250万设立蔡徐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经过几年的经营后遇到瓶颈,公司有了上市的计划。

 

但在股改过程中,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仅450万。小蔡连忙找到小徐:“我们每人还得再出25万。”

 

小徐:“不会吧?变更公司性质需要交那么多钱?我得去问问律师。”

 

律师:《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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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公司设立时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准备登陆新三板或者IPO等与资本市场进行对接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时便会涉及公司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一问题。可以说,股改是有限公司上市的必经之路。

 

但最近常有企业家在研究股改时,对《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释义摸不着头脑。鉴于现有的大多数解释或是没头没尾,或是过于晦涩,笔者在此尝试用最基本的概念对《公司法》第九十五条内容进行详细解析,以便各位企业家在股改前对此有充分的认知。


【股本与注册资本】


股本(capital stock),亦作股份。股份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进行等金额的划分,股本是以数量作为单位。

 

《公司法》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与注册资本对应的是实收股本总额,而股本与注册资本并非一个概念。

 

案例中,如蔡徐公司成功股改,股改后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小蔡与小徐分别拥有公司250万股股份。此处,注册资本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即500万元注册资本。而股本以数量作为单位,即500万股股份。同时,因为在中国大陆地区,股份的面值为:“一股”= “一元” ,故500万股的股本总额就是500万元。


【股本总额与公司净资产额】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股改中需要经过资产评估、财务审计、股东会决议、工商登记这四个步骤(其他步骤与本文无关,不详细罗列),故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是指经股东会决议并向工商登记(即股改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

 

而公司净资产,则指股改前,经过评估及审计的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通过上述释义可清晰,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及股改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否则针对股改后的公司,可以认定为出资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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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但实践中,基于公司亏损等原因,常会出现公司净资产少于注册资本,这将导致股改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反而下降。而在开头案例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而蔡徐公司评估净资产不到500万元,股改后可能无法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致于不能进行股改,下文将以蔡徐公司案例为例,提供以下三种方式解决前述问题:

 

1、纯粹的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

 

由于公司净资产=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可以通过第三方捐赠方式增加50万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值。

 

2、股东向公司增资。

 

如蔡徐公司净资产经评估为450万,股改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大股东可以溢价增资,如以11元/股方式增资,即以55万出资增加5万股,注册资本变为505万,溢价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金,净资产也变为505万。

 

3、减资。

 

如小蔡与小徐通过股东会决议可以将股改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450万,此时股改后的股份份额需要由股东会一并作出决定。但减资的过程比较复杂且严格。

 

除折合实收股本总额与公司净资产额之间关系外,公司在进行股改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董事会效力、股东会效力、股改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改时公开发行股份的规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建议企业在有股改计划后,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以避免在工商登记时撞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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